欢迎您访问【徐州市华杰实验学校】官方网站!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- 公告公示 - 其他公示
徐州市华杰实验学校读物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1/8/20 14:45:32      点击次数:6399

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,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,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:读书好,好读书,读好书。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,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、健康成长的好书,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:

1.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(班主任等)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“学生课外读物目录”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。同时规定: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、思想进步、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,不在学校推荐的“学生课外读物目录”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,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“学生课外读物目录”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。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。

2.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“学生课外读物目录”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》中选择。

3.学校成立“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”负责审核把关,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,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。

4.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经过严格程序筛选、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,遵循自愿原则,不强制购买。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,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。

5.各种刊物进入校园,须报请校长批准,教管处备案。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。定期检查手机、平板电脑。不允许携带储存不良信息的手机和平板电脑进入校园。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口号。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。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,没收书籍,予以警告处分。

6.并列出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。包括:

(一)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污蔑、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英模人物,戏说党史、国史、军史的;

(二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,有反华、辱华、丑华内容的;

(三)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的;

(四)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
(五)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,宣扬宗教教理、教义和教规的;

(六)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

(七)宣扬个人主义、新自由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,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;

(八)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,格调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扬超自然力、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秽、******、暴力、邪教、赌博、毒品、引诱自杀、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;

(九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(十)存在科学性错误的;

(十一)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,违规使用“教育部推荐”“新课标指定”等字样的;

(十二)其他有违公序良俗、道德标准、法律法规等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。
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学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,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对学校图书馆及各班图书角书籍进行及时的清查,将有违规字样的图书及时下架,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不定期检查微机室电脑,及时清理不健康网站和相关链接,保证学生校园读书环境的纯净。

徐州市华杰实验学校

2021.8


您感兴趣的新闻
上一条:2022年聘师公告
下一条:小升初在籍学生报名情况公示

返回列表